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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自伦摘得江苏曲艺“芦花奖”
新闻来源:    点击数:2450    更新时间:2015-12-10 10:51:38    收藏此页

      日前,由江苏省文联主办的第六届江苏曲艺“芦花奖”颁奖晚会在宜兴市举行。我市董自伦“梅开三度”,创作的山东快书《一桩离婚案》,荣获第六届江苏曲艺“芦花奖”文学奖。

    “芦花奖”是经省委宣传部批准,省文联设立的江苏省曲艺类******奖项。自2005年实施评奖活动以来,每两年评选一次。2011年,董自伦以讴歌武警官兵抗洪救灾的事迹为素材,创作了山东快书《一百零八将》,首次获得第四届江苏曲艺“芦花奖”文学奖。2013年,他创作的快板书《一壶香米酒》,赞美了党的一大代表何叔衡刚正不阿,为民秉公断案,惩处党内腐败分子的事迹,获得第五届江苏曲艺“芦花奖”文学奖。他在本届“芦花奖”评选中获奖的山东快书《一桩离婚案》,取材于现实的一个真实故事,观照了全国劳动模范、全国人民优秀公务员、全国最美基层法官姜霜菊的动人事迹。作品曾参加中央文明办、中国文联、中国曲艺家协会主办的“2014全国道德模范故事汇基层巡演走进连云港”和第八届中国曲艺节《曲苑芬芳》专场演出。

    董自伦系国家二级编剧、二级作曲,中国曲艺家协会会员,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、江苏省曲艺家协会常务理事。曾就职于赣榆县黑林镇文化站、连云港市文化局、市民政局,先后任市音乐家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、市民政局工会主席,市曲艺杂技家协会主席。40年多年来,董自伦发表曲艺作品800余件。2007年,《董自伦曲艺小品集》由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发行。2012年,荣获省总工会、省文化厅、省文联颁发的“江苏省职工艺术明星”称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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